一、招聘对象
(一)消防宣传员
招聘人数:1人,男女不限。
工作内容: 负责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、重大救援事故、消防热点事件的摄影摄像和新闻稿件采编。
工作要求: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;中国汉语言文学类、新闻传播学类、影视编导、平面设计等相关专业;了解传媒行业,对热点事件、新闻动态有较强敏感性;年龄为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。
满足以下条件之一,优先录取:(1)文字功底强,能够独自采写新闻信息、通讯类稿件;(2)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、图片处理、3D制作等软件;(3)能单独完成新媒体内容的策划、采编、发布等工作;(4)相关媒体岗位工作经验。
(二)消防文员
招聘人数:2人,男女不限。
工作内容:撰写消防工作有关文字材料,协助开展内勤文秘、消防执法等工作。
工作要求: 1.有文字功底,文笔老练、精到或熟练公文写作,有过文字创作经历的优先考虑;
2.熟练运用word、Excel等办公软件;
3.思考及逻辑能力较好,做事有条理、有责任心;
4.有一定法律或公共管理方面知识储备的优先考虑;
5.对消防事业感兴趣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(三)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;
(四)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,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,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;
(五)年龄在18至35周岁(具有专业技能等级或有特殊岗位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);
(六)大学专科(含)以上全日制学历;
(七)能够熟悉操作计算机,泉州市城镇常住户口;
(八)大学本科学历专业对口的优先录用;
(九)招收对象的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历史清楚。
(十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录取:
1.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;
2.曾被行政拘留、收容教养、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;
3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4.曾因违纪违规等原因被开除、辞退或者解聘的;
5.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;
6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7.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。
三、工资待遇
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待遇按照泉州市消防文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,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(养老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、医疗保险和公积金)。
应聘资料发至lcxf.119@163.com;
联系人:辛小姐 电话:0595-68296778